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阳金鹏实业有限公司年收购加工30万吨项目废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收购加工30万吨废钢
项目地点:南阳市唐河县产业集聚区盛居路与旭升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南阳金鹏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玉恒
联系电话:139 3777 238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