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5月6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6月1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市艾医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5839939939
项目名称:南阳市艾医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艾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张营村大陈庄6组158号
建设单位:南阳市艾医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