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12月9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2年1月6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市卧龙区恒万艾制品加工厂
联系人:朱金奇
联系电话:18638451868
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恒万艾制品加工厂年加工艾制品1200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蒲山店村四组
建设单位:南阳市卧龙区恒万艾制品加工厂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