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11月12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河南海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7136190105
项目名称:河南海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亿WH高能量高功率锂离子电池项目(二期,年产3.5亿WH)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高庄村
建设单位:河南海宏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