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8月3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西峡县龙鑫砂石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271323777
项目名称:西峡县龙鑫砂石有限公司砂石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西峡县双龙镇杨河村崂子组
建设单位:西峡县龙鑫砂石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