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社旗县星广鑫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社旗县星广鑫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社旗县星广鑫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02.08-2021.03.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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