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1月13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2月8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威佳奥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5083372261
项目名称:南阳威佳奥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威佳奥迪4S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铺B11路泰祥国际汽车服务产业园
建设单位:南阳威佳奥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8日
验收报告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