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5月15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6月9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河南省赛创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延军
联系电话:18703777188
项目名称:河南省赛创塑业有限公司塑料颗粒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南阳市新能源产业集聚区王堂村南阳市天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河南省赛创塑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