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5月15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6月9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银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文龙
联系电话:19803771818
项目名称:南阳银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废塑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杨李庄村
建设单位:南阳银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