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1〕22 号)文件,本企业被列入2021年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本企业拟委托河南省煦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从技术上支持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中“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的相关要求,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产排污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1、企业基本信息介绍
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得鑫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位于内乡县夏馆镇芦家坪村,地理坐标为:N33°2736.35”,E111°5054.83”。2016年2月,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矿资源开发及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南省环保厅以豫环审【2016】134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审批,批复时选厂配套尾矿库服务年限仅剩余2.3年。2017年3月7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豫环审【2017】33号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300万元,在内乡县夏馆镇芦家坪村异地迁建“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300吨银矿浮选加工及配套尾矿库工程项目”,该项目已于2015年6月10日在内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宛内乡采矿【2015】10297”号文进行备案;2018年5月3日南阳市环保局以宛环审【2018】42号对该环评报告书进行了审批。2020年3月通过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表1 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B0922银矿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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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人代表: 李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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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政编码: 内乡县夏馆镇芦家坪村 / 47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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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5503980500 |
传真: / |
联系人: 贠英贵 |
主要产品: 银金精粉、锌精粉、硫精粉 生产能力: 300t/d 主要生产工艺:原矿→破碎→磨矿→分级→浮选→压滤→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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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设备:进矿格栅、槽式给矿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矿浆搅拌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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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将尾矿采用管道湿法输送至尾矿库,尾矿在尾矿库内沉淀,澄清水经尾矿坝下回水泵输送至厂区高位水池,用于生产工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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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30 |
技术人员总数: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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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总产值: 5000万元 |
年总利税: 2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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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日期: 2002年8月 16日 |
投产日期: 2020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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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改扩建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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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污染物产排情况介绍
表2 现有污染物防治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 |
矿石堆棚 |
颗粒物 |
建设封闭式矿石堆棚,地面硬化,内设喷淋设施,矿石进料仓半封闭结构,安装自动洒水装置 |
破碎车间 |
颗粒物 |
鄂破机、振动筛分级、圆锥破碎机生产过程均密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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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仓粉尘 |
颗粒物 |
料仓原料由传送带进入料仓过程,传送带密闭,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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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废气 |
油烟 |
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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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传送带密闭,洒水喷淋抑尘,车间全封闭,门口设置洗车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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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生产废水 |
/ |
选矿生产过程中的尾矿浆、精矿过滤废水、冲洗废水等均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生活污水 |
/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林地施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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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尾矿库 |
尾矿 |
尾矿属于一般I类工业固体废物,存放在尾矿库内 |
生活垃圾 |
/ |
设置垃圾桶,经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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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设备保养 |
废机油、废油桶 |
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有有资质单位处理。 |
噪声 |
选厂工艺设备 |
/ |
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3、 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3 主要污染物排放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排放总量 |
允许总量 |
排放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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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SS |
20mg/L |
/ |
/ |
/ |
循环利用,不外排 |
COD |
69mg/L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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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35mg/L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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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颗粒物(破碎) |
46.4 |
120 |
1.52t/a |
23.1t/a |
15m高排气筒 |
颗粒物(粉料仓) |
39.4 |
120 |
1.36t/a |
18.5t/a |
15m高排气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