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2年5月30日将《南阳市荣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运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市荣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金先
联系电话:15518972866
项目名称:南阳市荣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新能源产业集聚区郭店村南1000米
建设单位:南阳市荣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7日
验收报告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