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12月15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2年1月13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市卧龙明医艾绒厂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15638993850
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明医艾绒厂年产600吨艾制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张营村大陈庄
建设单位:南阳市卧龙明医艾绒厂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3日
验收报告及意见
公示单位:南阳市卧龙明医艾绒厂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15638993850
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明医艾绒厂年产600吨艾制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张营村大陈庄
建设单位:南阳市卧龙明医艾绒厂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3日
验收报告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