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7月2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市德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3503872535
项目名称:鸭河工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鸭河工区S231省道与鲁华大道交叉口向东300m
建设单位:南阳市德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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