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5月26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淅川县强力减振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8639796815
项目名称:淅川县强力减振器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支减震器装配项目
建设地点: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城区工业园
建设单位:淅川县强力减振器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