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1年2月1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年3月1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中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211833563
项目名称:南阳中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千万支棱镜透镜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淯龙光电园11号楼5楼
建设单位:南阳中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
验收报告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