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0年11月30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年12月25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市明迪玩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3838997343项目名称:南阳市明迪玩具有限公司建设新野县明迪玩具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新野县产业集聚区东区河园路 3 号公示日期: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