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阳弘尚药业有限公司艾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阳弘尚药业有限公司艾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南阳弘尚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张营村188号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元亮
联系电话:15938810777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