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8月20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西峡县鸿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3937727733
项目名称:西峡县鸿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5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市西峡县双龙镇
建设单位:西峡县鸿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日期: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9月15日